焚天城以東婆羅門族瀕海處建立婆羅門王國(婆羅門城)
婆羅門王國建國立後,婆羅門族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導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為了維護種姓制度,婆羅門僧侶宣揚,把人分為四個種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經地義的,婆羅門由於掌握神和人的溝通管道,所以佔據了社會上最崇高的地位.
婆羅門王國 瀕海城邦,四季氣候宜人。因為臨海,所以每年中有固定的風暴季節。居民以捕撈業為主,盛產海貨和水果。因為幽靈谷和靈石山的“靈石”可製作高級防具,漸漸形成了這裏高超的防具製造工藝。再加上這裏各地商賈雲集,統治者從交易活動中抽取稅款。以這些為基礎形成的商業體系使婆羅王城的經濟相比於焰摩天、焚天城和刹帝利來說,極為發達。後雖萬魔島群魔時常入侵,佔據了幽靈谷和靈石山,使“靈石”的開採量銳減,陸路通商也受到影響,但因其水上交通的便利,其強大的經濟實力仍然沒有動搖。
婆羅門王國居民重商,輕文武。因地理位置有利,受魔眾直接侵擾的情況較少。如有此類情況發生,一般採取誘敵入其優勢軍力——水軍的範圍的計策。但這種打法多給人留下的是梵天城軍事不力的印象,其實梵天城軍事力量並不為弱。城內居民貧富懸殊,等級森嚴。大部分人以自有財產多寡決定謙恭。為富之人如同等級人有難,即慷慨相助,但若貧者有難,則任其自生自滅。
婆羅門王國最高獨裁者——執政為世襲,執政之子為王子,一般為閒職,具體職位由自己向執政申請取得。為官者全為富豪——小官小富豪,大官大富豪,由執政從經濟貢獻多寡者中提拔。允許奴隸的存在和交易。對持奴隸多者有年度褒獎,但不允許奴隸主為官。執政掌控城內事務和全地的人事調配,但不直接干涉地方事務。地方事務由各地方長官自行處理,經常有執政之子不願掌權,寧願持己富逍遙一方的情況發生。
婆羅門王國統治者以經濟實力為傲,但不滿足僅僅據有婆羅王國的情況。不屑于焰摩天王國的自以為是、以及刹帝利王國的蠻荒風氣。同時對焰摩天王國拉攏刹帝利王國,孤立自己耿耿於懷;另又對刹帝利王國礦藏覬覦多時,於是以金錢、享樂賄賂兩國高官,培植己方勢力于對方統治力量內;又全力籠絡刹帝利王國統治者,使其背離焰摩天王國。
婆羅門王國“吾教” 遵循“事事己為”的教義。創教之初本意為積極自為,莫待天時。以此教義鼓動了建城初期艱難狀況中的眾人。後被教中險惡之人以己利為主,為爭權奪利,改教義為現在無視規律,依己意肆意而為的樣子。在反亂王國時,被統治者鎮壓,成為地下為邪教。因婆羅王國與刹帝利王國最先交好,所以“吾教”先入刹帝利王國,後入焰摩天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