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定技
分為兩種:1、沒有發動時機,符合條件即持久生效的技能。2、在發動時機強制發動的技能。
覺醒技
同時具有鎖定技與限定技的特性的技能,當滿足發動條件時必須發動,通常會改變角色的某種狀態(例如體力上限),然後讓該角色獲得新的技能或失去原有技能,此狀態不可逆轉,故覺醒技在一局遊戲裡只能發動一次。
主公技
只有該角色的身份是主公時才有效的技能。角色的技能僅指角色的武將技能。角色的裝備技能並非角色的技能。
◆轉移的牌造成的傷害,或轉移的傷害,其來源都不會改變。
◆將A受到的傷害轉移給B,即先防止A受到的傷害,終止此傷害結算,進入“傷害結算結束時”,在此傷害結算完畢後,令B受到同來源、同渠道、同屬性、傷害值基數為A於轉移前受到的傷害值的傷害。
依次…(操作)X張牌
帶有此關鍵字的操作均指一張一張操作,且每操作一張,須在相關結算完畢後立即操作下一張,中間沒有閒置時間點;無此關鍵字的操作均指X張牌一次性同時操作。
◆依次使用X張牌,則每使用一張都須進行一次使用結算。
需要使用一張牌
包含在此牌的使用時機和非使用時機使用此牌這兩種情況。
A需(要)對B使用一張【殺】
表示B為此【殺】的額定目標。若A使用【殺】能選擇多個目標,B必須是其中之一。
然後
用於兩個非延時類效果之間的連詞,表示這兩個效果執行的先後順序。
並
用於兩個操作之間的連詞,表示這兩個操作是同時執行的。
◆失去體力與受到傷害不同:失去體力沒有來源,不需要進行傷害結算,角色因失去體力死亡也沒有角色需要執行獎懲;受到傷害會產生傷害事件,要進行傷害事件的結算,角色受到傷害死亡,需要對來源執行獎懲。
來源
造成傷害的角色。當牌的表述裡注明“A對B造成傷害”,則A即B受到的此傷害的來源。
◆傷害結算中若來源已經死亡則視為此傷害沒有來源。
◆使用牌造成傷害的來源受到技能的影響改變,不會改變牌的使用者。
◆一張牌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是指通過使用的方式執行此牌的效果對該角色造成傷害。
管道
執行一張牌/一個技能的效果造成了傷害,此牌/技能即此傷害的管道,此傷害可以稱為此牌/技能造成的傷害,此牌/技能可以稱為造成傷害的牌/技能。
◆遊戲牌或技能的效果凡是表述為“造成…點傷害”,沒有說明屬性,都是指造成普通傷害。
受傷
若一名角色的體力值小於體力上限,稱為該角色已受傷;若一名角色的體力值等於體力上限,稱為該角色未受傷。
◆未受傷的角色不能回復體力。
◆體力上限為X的角色執行將體力值回復至Y點的效果,若Y>X,即該角色執行將體力值回復至X點的效果。
選擇一項
擁有選擇權的角色可以進行多選一,但是如果一個選項的所有效果都無法執行,該角色不能選擇執行該項效果。
◆“A選擇一項:1、令B棄置X張…牌。2、…”與“A選擇一項:1、棄置X張…牌。2、…”的區別在於:前者只要B至少有一張…牌,A就能選擇執行第一項效果令B棄置其所有的…牌。後者A若能選擇執行第二項效果,則A必須有且能棄置X張…牌才能選擇執行第一項效果;若A不能選擇執行第二項效果,但A有且能棄置至少一張…牌,則A就能選擇執行第一項效果棄置其所有的…牌。
A令B
A令B執行某操作,即指令由A發出,動作由B執行。
另一名角色
區分於“一名角色”。一般指除使用牌/技能或拼點的目標角色外的一名角色(可以是牌/技能的使用者或拼點的發起者)。
目標角色
在使用結算中,指你使用的牌的目標角色;在傷害結算中,並非是指你使用的牌的目標角色,而是指你使用的牌當前的結算目標。
◆表述為“每當你使用一張牌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的技能是在你對此牌當前的結算目標執行此牌的效果造成傷害才能發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