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盟
資格:等級10以上的所有人物
一但角色到達10級以上的水準,便可向辦理血盟事宜的NPC申請成立血盟。
血盟的名字中不可含有空格或特殊文字,
但可以使用中文/英文/阿拉伯數字,中文字為8字,英文字為16字以內。
血盟構成
血盟是由血盟盟主(一般我們稱為'盟主')和其它多位的血盟成員所組成。
初創時期可以招收10名的血盟成員,之後可以藉由血盟的技能來擴編盟員,最多可達40名。
脫離血盟
血盟成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想要脫離血盟,而不需經過血盟主同意,
但脫離後五日內不可以再任意加入其它血盟,但可以自行創立新的血盟。
若是血盟盟主要脫離自己的血盟,則該血盟形同自行解散,血盟盟主將會遭受處罰。
另外,當血盟主開除血盟成員的話,必須等五天才能再招收新盟友。
血盟解散
血盟盟主可以不經由血盟成員同意,自行解散血盟。
但是和創血盟時一樣,要向NPC申請才可完成解散動作。
一但解散血盟,該血盟盟主就會視同死亡一次而失去等量經驗值,並且在10天內無法再創新血盟。血盟一經解散,原血盟所累積的技能等級和名聲值也會一併消失。解散血盟需要7天,也就是說要經過一禮拜的時間,血盟才算真正解散。所以在真正解散前,血盟技能雖被限制使用,但血盟頻道、血盟留言板的功能還是可以正常使用。另外,在血盟戰開打期間,不可申請解散血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