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步槍,是所有槍械中最長壽的槍種。步槍的型式千變萬化,從古早古早的火繩槍到現在的OICW,步槍永遠是單兵手中的最後武器。暗某今天就來跟大家介紹步槍從古至今的改變吧!
步槍的形式(發射方式)大致上分為以下幾種:
火繩槍=>燧發槍=>擊發槍=>連珠槍=>半自動步槍=>自動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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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膛滑膛式=>後膛線膛式 卡賓槍
最早的火器--火銃
火銃的銃身由統膛,藥室和尾孔三部分構成。藥室壁上有孔(火門),用於點燃火藥。尾孔可安木柄,以便握持。大陸西安出土的元代銅手銃,口徑23mm,銃膛長104mm,全長265mm,重1.78公斤。口端和尾端各有一道箍,藥室前有三道箍,藥室後也有一道箍,共有六道箍,作加固統身之用。
步槍的先組--火繩槍
中國發明的火藥和火器,在14世紀初經由阿拉伯傳入歐洲以後,經過火器研發者們的仿造與改良,製成了在構造上和性能上都比明代前期火統優越的新型槍砲。火繩槍即是其中一種。
所謂火繩槍,就是以火繩點火的早期金屬身管射擊武器。
在西方,火繩槍最早使用的記載年代是在1411年,較成熟的設計出現於1425年左右,火繩槍身管內裝有有火藥及彈丸,用硝酸鉀浸泡過的細麻繩作為點火具。火繩裝在身管後側的蛇頭狀或嘴狀裝置上,這種點火裝置通常稱為火繩槍機,射擊時扣壓扳機,在彈簧作用下槍機轉動,使燃著的火繩頭與傳火孔口部的藥池接觸,引燃火藥而發射。由於火繩槍的出現逐步完善,使瞄準與射擊可以同時進行,每三分鐘射擊一次。
燧發槍
火繩槍存在點火時易受風雨影響,以及點燃火繩時要保留火種和燃著的火繩不能維持較長時間等缺點,故逐步被燧發槍取代。
燧發槍是法國人發明的,它的基本結構如同打火槍,即利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點火藥。法國軍隊於1600年代正式裝備了燧發槍,英國人1688年開也開始採用。導致拿破崙全軍覆歿的1815年滑鐵盧一役中,燧發槍仍是法軍的主要武器。
早期的燧發槍口徑多為13.7mm,裝填彈丸時,須將彈丸放進膛口,用木槌打送彈棍,推槍彈進膛。後來,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槍械工創造了一種加快裝填法,利用浸泡過油脂的亞麻部或鹿皮片包著彈丸,裝入膛口,減少了摩擦。這中方法不經加快了裝彈速度,而且具有氣密作用,使之精度隨之提高,射程有所加大。這恐怕也是燧發槍從出現到消失竟能綿延三百多年時光的原因之一。
擊發槍
19世紀初,人們已經得知氯酸鉀和雷汞的爆炸性能,所以具備了發明擊發槍的條件,於是擊發槍應運而生。
根據史料記載首次進行擊發試驗的是一名叫亞歷山大‧福希斯的蘇格蘭牧師。
福希斯的槍一開始的即發槍是用器皿裝雷粉,後來把雷粉舖在兩張紙之間,再進一步製作了紙捲“火帽”,這種新發明大大加快了槍械的發射速度。
1808年,法國工程是包利應用紙火帽,並利用針刺發火;1816年,倫敦著名的槍械工曼吞發明了雷管;1821年,伯明罕的查理斯發明一種使用紙火的“引爆槍”。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丸”。自動給彈,以擊捶擊發,這樣,擊發槍便更加完善了。
擊發槍與燧發槍相比,在發射速度和可靠性方面顯示出其優越性。擊發系統簡單,價格低廉,射手也無須擔心燧石遺失。
19世紀中葉,英、法、俄等國軍隊都曾裝備了不少擊發槍,如在克里米亞戰爭中(1854~1856年),英軍、法軍、土爾及軍和撒丁尼亞王國的軍隊和敵對的一方俄軍都在戰場上使用了擊發槍。
步槍的變革--從前裝滑膛槍到後裝線膛槍
彈丸在飛行過程中,如果他自身是旋轉的,其穩定性就很高,因此人們逐漸摸索了刻製膛線的道理。早在15世紀末,就有人刻製過膛線,但不是螺旋型,而是直的。1815年英軍第95團使用燧發線膛槍的一個連,在滑鐵盧一戰中一舉消滅了拿破崙的幾個砲兵連。
線膛槍的的優勢,在克里米亞戰爭中得到了充分表現。
為爭奪東南歐霸權,1854年9月爆發了克里米亞戰爭。戰爭的一方是俄國,另一方是英國、法國、土耳其和撒丁尼亞王國。1856年3月戰爭結束,俄國敗北。
英國《泰唔士報》記者羅素對1854年11月26日因克爾曼戰役的報導十分生動,現摘要如下:
槍聲噼啪,砲聲隆隆,彈片飛散,震耳欲礱。
衝鋒高潮,俄兵猛攻,前仆後繼,一片殺聲。
勇則勇矣,時跑時同,屍橫遍野,線膛稱雄。
後膛槍是19世紀另一重大發明。步槍出世500年,都是由膛口用通條把彈丸裝入槍膛內的。後裝概念早在14世紀就產生了,1346年克雷夕之戰(克雷夕是法國北部的一個小村莊,1346年英軍在此跟法軍交戰獲勝)野砲有用後裝的。
據史料記載,後膛槍最早出現於1840年,是德國人德萊瑟發明的,故謂德萊瑟撞針擊發槍。普魯士首先使用,其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撞針發火。該槍在普魯士很吃香。普奧戰爭中,此槍大顯神威,普魯士軍隊把奧地利軍隊打的落荒而逃。普魯士軍隊和同盟國軍隊使用了多年。
除德國德萊瑟撞針擊發槍以外,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法國的夏亞柏、俄國的卡特、義大利的卡爾卡諾等步槍也都是後膛槍。
連珠槍
所謂連珠槍,也是一種單發步槍。但是這種單發步槍與以前的手動單發步槍不同,它無須從武器外部一發一發的裝彈,而是依靠彈倉儲存彈藥,用手扳動槍機即可重新上膛給彈,可以接連射擊若干次,射擊速度比手動單發步槍快的多。
謎:所以簡單來說就是所謂的手拉上膛式步槍嘛...
連珠槍中最有名的,非毛瑟步槍(Mauser)莫屬了。
半自動步槍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戰爭的升級,像毛瑟這樣的單發步槍已經不能滿足戰爭的需要了。於是槍械設計家們又開發了半自動步槍。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交戰國競相研發半自動步槍以減少射手重新裝恬淡要的麻煩,進一步提高射擊速率。
半自動步槍亦稱為自動裝填步槍。由於半自動步槍比手動裝填步槍進了一大步,所以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各國加快了研發半自動步槍的速度。美國的M1格蘭特(M1 garand)步槍就是大批生產和使用的第一支半自動步槍。由於該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由美國嶄露頭角,所以美國人因此而自豪。
卡賓槍
所謂卡賓槍,實際上屬於步槍。它採用與標準步槍相同的槍機,只是截短了槍管,並在前護木、槍托處稍作改動,因此,它是一種槍管較短,重量較輕的步槍。有人給她下了個簡單定義:短管步槍。至於卡賓槍的槍管有多短,多數辭典認為不超過558.8mm。英國《大英百科全書》認為,這種槍全長914mm(3in),重量不超過2.7kg(6磅)。
為什麼要將步槍槍管截短呢?早年的步槍很重、很長。不便於騎兵使用,截短槍管後,騎兵用來得心應手,行軍時還可以將它插在長統馬靴內攜帶。因此,可以說卡賓槍是因騎兵的需要而誕生的,所以又有人叫它騎槍或馬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