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闢分城
當君主爵位達到對應等級,並且滿足特定條件,就可以通過開闢分城來擴大自己的領土。爵位越高,可開設的分城數量越多,最多擁有兩座分城。
分城作用
(1)新的城池可以發展建築,獨立生產資源、軍隊、研究國學科技等
(2)主城與分城之間可以互相運輸、派遣軍隊
開闢條件
第一分城:爵位達到騎尉(4級)
第二分城:爵位達到子爵(9級)
築城操作
(1)佔領平原:向指定一個平原,進行佔領,佔領成功後,即可選擇築城
(2)築成需要大量資源和錢幣,費用會從當前城池中扣除
(3)新城池命名
(4)築城成功後,在該平原新產生新城池,類型為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