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議事堂簡介
議事堂是一個供網友陳情板主管理失當,並在 Abuse 見證下,三方調解溝通的地方。
若調解後,雙方仍無法取得共識,法務組將依據溝通過程判定板務是否失職。 適用勇者議事堂之情況
與該板板務群產生糾紛而無法取得共識並認定板務失職時可備妥證據向議事堂提出檢舉。
議事堂僅受理檢舉正板主。
此外不適用於
站規第十一章第35條所規範之例外。(ex.站務板板務群
、場外休憩區板務群...)
檢舉申訴常見問題
板主失職怎麼申訴?
●當板主有下述其中一項情況,請直接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即板主失職一案成立
一、板主違反站規(放任明顯盜版、灌水、謾罵、人身攻擊等明顯違規文章有上線卻不處理,如遇版權爭議事件需先與板主溝通,否則恕不受理)
二、板主未盡權利義務
(上任一週未制定板規、設定進板畫面或未整理精華區、未管理板面全部事項成立)
三、板主私下與官方聯絡
●當有下述情況,請先與板主溝通。
一、板主有執法不公之情況(例如:自己文章因不明原因被刪除)
二、板主縱容副板主違規,坐視不管
當您發現板主在行政管理上,有執法不公之情況,
請您先行與板主溝通,以取得合理說明與了解,
有時,誤會常在雙方溝通不善的情況上發生。
若您「已與板主溝通後,仍未獲得合理答覆」,
請您保留溝通過程相關信件或文章連結,
並於申訴時一併提供,以方便裁定上的作業處理。
申訴管理員會在取證後,若查證屬實,
將依巴哈姆特站規第二篇第十一章 管理人員失職事項做出裁定。
※ 注意事項: 巴哈姆特站規 第四篇 第十七章
第60條 第十一章板主失職,僅受理檢舉正板主。若副板主發生失職,
應先向正板主反應,若未獲改善則直接檢舉正板主。
第61條 檢舉第十一章板主失職,應檢附與板主之信件或文章溝通內容,
若板主七日無回應,附上寄件備份即可。未檢附者,一概不受理。
關於法務組作業方式
在案件符合程序送交調解區後,法務人員在雙方調解達一定程度後(有 / 無法取得共識),視情況介入溝通流程。並就調解結果,依照站規予以量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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